中国江苏美发美容协会
113360498
关于江苏省美发美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相关公告
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 2021/8/11 15:38:5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要求,服务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局,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公布首批面向全省职业资格评价机构目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50号),江苏省美容美发协会作为省人社厅首批公布的面向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4-10-03-01美容师(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10-03-02美发师(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10-03-03美甲师(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三个职业工种的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报考资格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1月发布的美发师、美容师、美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2、考试地点须符合与考试项目相适应的规章制度、设备设施、场地和考务人员各报考单位应选择规范的场地,所需水电、操作设备、光线照明、安保消防、疫情防控等要符合硬性需求。认定工作牵头主办单位或申报单位必须对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全程留痕的监控和录像 U 盘等负主体责任,进行永久保存,并作为领取证书的必备备案材料。

3、理论考试采用纸质材料实操考核按美发师、美容师美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实操技术要求

4、报考单位需报考前,应到当地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报备同意。

5、本着就近原则,按规定人数派遣在执裁有效期内的人社部门或省美发美容协会的考评员

6、严格按照2004年省物价局、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4第465号、苏财综2004第160号)关于对美发美容的收费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5-52210555




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

                                      2021年18


顶部 底部